女工怀孕被停薪,仲裁竟获赔7000元零钱

  本报讯 (实习生杨召奎)“工作一年多,公司不但没给我缴社保,还在我怀孕5个月后,给我发了停薪通知。”张丽(化名)对公司的所作所为表示不满,于是,她将公司诉至仲裁庭,但令她没想到的是,仲裁调解书生效后,公司竟赔偿她7000元零钱。如今,“已经过了约定日期,我的社保还是补缴无望!”11月2日,张丽拿着调解书告诉笔者。

  张丽介绍说,自己老家在河南汝州农村,2012年3月15日,她入职中视蓝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视蓝海)。当年5月15日,她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,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。据她提供给笔者的劳动合同显示,她的职务为编导,月薪为3000元。

  今年5月24日,已经怀孕5个月的张丽突然接到了公司人事部门的停薪待岗通知。对此,张丽表示,“十分不满,十分伤心”。她对笔者说,“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和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都要求,"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女职工的工资,辞退女职工",公司这样做显然不妥。”

  除此之外,张丽还对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表示不满。“自去年3月入职以来,公司关于缴纳社保的口头承诺已作出多次,但从未兑现过。如今入职一年多了,可我的社保卡至今也没拿到手,去医院挂号、做产前检查、拿药等都无法享受社保的待遇。”张丽委屈地说。

  说着,张丽当着笔者的面,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了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。笔者看到,张丽2012年的社保缴纳记录为空白,而她2013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只有1至6月份,6月份至今的社保缴纳记录仍为空白。

 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6月13日,张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。8月30日,在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,中视蓝海与张丽达成了一致,公司同意在9月4日前一次性赔偿给张丽7000元,并且同意自9月1日起两个月内,将张丽的社保补缴完毕。

  令张丽没想到的是,9月4日,她去公司领取赔偿款的时候,公司财务人员竟给了她一堆零钱。张丽说,“财务人员从抽屉里拿出一堆零钱跟我说,"你数清楚了啊,我们一分钱都不差你的",我和老公数了半个多小时才数完。”

  笔者从张丽提供的图片中看到,这堆钱不仅有20元、10元、5元的纸币,还有1元、5角、1角的硬币和纸币。张丽说,“这明显在为难我嘛,明明赔偿我7000元,给我那么多零钱干什么?”而至于社保问题,按照调解书的约定,11月1日为截止日期,但截至笔者发稿前,张丽表示,公司依然没有给她补缴。

  右图为张丽展示获赔部分零钱,包括20元、10元、5元的纸币,还有1元、5角、1角的硬币和纸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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