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心农药“偷走”母婴健康

  16年来总流产原来农药是罪魁

 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事例。1993年,刘传名与小他一岁的赵克红举办了一个简朴的婚礼。婚后,夫妻俩承包了10亩果园,他们果园种植很成功,家里也盖起了小洋楼,但就是缺一个孩子,这也是夫妻俩心中永远的痛。赵克红16年来几次怀孕都流产了。夫妻俩眼看着别人的孩子上幼儿园、上小学,一家人其乐融融,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酸楚。

  后来经大夫仔细询问,得知在怀孕前后的一段时间,赵克红总免不了到果园里喷洒农药。专家要求夫妻二人都不要再接触农药、化肥等过敏源,现在夫妻俩的儿子已经6个月了。“谁能想到农药也会影响生育,多亏了优生专家啊”,刘传名感慨道。

  专家也提醒所有在怀孕前后接触过农药的孕妇,要尽早去医院做产前检查,查明反复流产的原因,同时如怀疑胎儿异常,应及早采取措施,以避免畸形儿的出生。

  500多种农药都有胚胎毒性

  在农药的1500种活性成分中,约500多种有胚胎毒性,400多种可导致畸形。在胚胎发育过程中以器官形成期对农药致畸物最敏感,这一期是指受孕后的第15~60天,因为人体的几乎所有器官都在这期间形成。所以,胚胎在这一发育阶段受致畸物的作用后形成畸胎的几率最高。由于各个器官的发育时间不同,因而各器官受致畸物的作用而发生畸形的敏感期也不同。例如:受孕后的第21~40天心脏易受侵害,随后是四肢和眼,脑的敏感期很长,包括自受孕后第20天至分娩。生殖腺如睾丸和卵巢的敏感期也较长,自受孕后第45天至5个月,大部分器官在受孕60天之后对致畸物的敏感性明显降低。但由于小脑、大脑皮质及泌尿生殖系统仍在继续分化,因而即使是受孕60天后接触了农药,这部分器官仍可发生畸形。分娩后的哺乳期,有些农药的毒性成分可通过母乳输送给婴幼儿,使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受到影响。

  有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的常用农药有:杀虫眯、叶蝉散、乐果、保棉丰、马拉硫磷、甲基对硫磷、三氯杀螨醇、拟除虫菊脂、稻瘟净、百草枯、敌百虫等。在农业生产中,常常采用两种以上的农药同时使用,这种联合应用使农药的毒性更大。例如:马拉硫磷与乐果合用时毒性相加,马拉硫磷与稻瘟净合用时毒性相乘。这些农药的致畸作用往往与孕妇接触剂量的大小、接触时间的长短、使用频率的多少有关。接触的剂量越大、时间越长,使用的次数越多,怀孕时间越短,尤其是60天之内,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越大。由于胚胎对毒性农药的敏感性比成人高,所以被孕妇忽视的小剂量农药就可导致畸胎。

  育龄妇女最好不要接触农药

  农药对胎儿危害最明显的时期是怀孕初期,也是胎儿器官的发生期。然而,哺乳期内的母亲穿着沾有农药的工作服哺乳,也会导致婴儿发生白血病。现已查明,农药中的苯类衍生物可导致染色体畸变或突变,可破坏造血系统,从而使白细胞发生突变引起白血病,即血癌。专家还发现农药通过不同途径进入哺乳期母体后可进入乳汁中。由于哺乳期母体内的物质代谢和其他改变较明显,有些农药在乳汁中的浓度是非常高的。而婴儿由于抗病力弱,发育不健全,解毒排毒功能都不佳,故食入含农药的乳汁极易发生中毒。尤其是有机磷农药(乐果、敌敌畏、敌百虫、甲胺磷等)对婴儿特别敏感,即使接触或吸入微量也会发生中毒。

  妇女在月经期间抗病力下降,大脑反应迟钝,机体毛细血管通透性加大,血管扩张,接触农药极易使农药从不同途径进入体内,危害健康。

  打算要孩子 夫妻二人都要当心

  为了预防农药对胎儿的危害,孕妇应避免从事农药的生产、运输、保管、销售和使用等工作。农村妇女,尤其在孕早期要避免接触农药。孕妇不宜喷洒农药,也不要进入刚施过农药的庄稼地,更不宜搬运农药或在存放农药的室内居住,不要用农药在居室内消毒、杀虫、灭蚊蝇等。家庭中的农药不可随便放置,应有专库专藏,粉剂农药包扎要严,防止药粉污染环境,或被风吹散。液体农药要盖好瓶盖,以防挥发,被人吸入。水果、蔬菜喷洒农药后可以食用,但应有一定的间隔期。吃水果时一定要去皮,因为水果的残留农药主要集中在表皮中,如施“乐果”后,残留农药的60%在表皮部分。不能去皮的水果、蔬菜,应在清水中反复冲洗,据测定,在水龙头下冲洗1分钟就能清除苹果中52%的残留农药,若水中加入适量中性洗涤剂,可进一步提高残留农药的清除率。

  打算要孩子的男性也应尽量避免接触农药。其他人员(尤其是未生育者)在施用农药时要穿长衣长裤,使用塑料围裙,在皮肤上涂抹肥皂可防止有机磷农药经皮肤吸收;配药及检修药械时应带橡皮手套;工作时不吸烟不进食,因为有些农药也可损伤男性生殖系统,引起精子畸变、精子数目减少、精子活力下降及形态异常,精子的这些变化也是造成后代畸形的原因之一。 □本报记者 耿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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